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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有什么不同?芜湖律师事务所来带您了解

2023-02-07 17:51:20

  在中国,对于劳动争议,需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即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可以提起劳动诉讼。芜湖律师事务所小编带您了解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

  一、受案范围不同。人事纠纷仲裁主要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建立、变更、终止人事关系而引起的纠纷。受理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就业、调动、履行雇佣合同的争议;公共机构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辞职、辞退、履行雇佣(使用)合同的争议;企业与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争议,其范围主要包括:企业解雇、解雇、辞职、自动辞职、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争议;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因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法律、法规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不同。人事纠纷仲裁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就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纠纷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纠纷处理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由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人员主要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组织、政府指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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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争议的特点是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是为了妥善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劳动关系;人事争议仲裁主要是为了保障事业单位雇佣合同制度的实施,维护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流动性大,争议发生率高,跨行业、跨部门争议多。这些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事争议仲裁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劳动争议。

  4、国家实现管理职能的主体和管理关系不同。人事争议仲裁中涉及的人事关系,是指国家人事行政管理机关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存在的具有直接利益的行政法律关系。劳动争议仲裁中涉及的劳动关系,是指国家劳动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各类企业实施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实现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的非直接利益的监督关系。

  5、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的。目前,除《公务员法》的部分内容外,人事纠纷案件的处理大部分依据是国家、省、市发布的人事政策文件,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人事用人及其衍生的其他关系;劳动纠纷仲裁主要调整社会劳动关系。与人事纠纷案件相比,Z除了根据国家、省、市发布的政策文件外,还有劳动法等实体法,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6、具体处理程序不同。虽然人事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都实行“一调一裁两审”制度,但如果细化为“调解”的具体环节,两类仲裁仍有明显差异。根据人事部《人事纠纷仲裁处理暂行规定》和各省市《人事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人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纠纷处理条例》的规定,可以向企业设立的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纠纷有30天的时间限制。逾期不能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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